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和信息化暨加快规模以上工业发展工作会议工作部署的通知
(汕府办[201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3月1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经济和信息化暨加快规模以上工业发展工作会议,会议全面部署了全市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特别要求全员投入,全力以赴,打好我市规模以上工业发展攻坚战,提出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要同比增长确保35%、力保45%、力争55%。会议还出台了市政府《关于成立市推进规模以上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加快规模以上工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汕尾市推进规模以上工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和《2011年汕尾市规模以上工业增长值完成目标任务奖励办法(初定稿)》、《关于利用税收杠杆促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若干意见(初定稿)》等配套文件,以进一步加强对规模以上工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兑现奖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和信息化暨加快规模以上工业发展工作会议工作部署,确保完成“十二五”时期和2011年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各项指标任务,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目标,市政府要求:
一要在思想上落实。各县(市、区)参会人员要向县(市、区)党委、政府一把手汇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县(市、区)参会部门、单位要迅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和学习这次会议出台的文件和领导讲话,特别是要将思想认识统一到汕尾市争当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动员大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此次会议的各项部署上来,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工作。
二要在部署上落实。3月15日之前,各县(市、区)要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进行部署。会议要出台具体工作方案、联席会议制度、现场办公制度,成立加快规模以上工业发展领导机构,特别是要把增长指标分解到各镇(街道、场)和有关部门,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市有关部门要制订出台支持加快规模以上工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市经信局要跟踪、督促会议部署的落实。
三要在服务上落实。全市各级政府要树立发展经济、企业为本的理念,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特别是市政府关于加快规模以上工业发展实施方案、联席会议制度、现场办公会议制度的要求,层层切实做到企业(项目)产值和帮扶“双包干”,为企业发展提供全程贴身服务。
四要在督促上落实。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实”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特别是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多种形式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严肃奖罚,严格问责,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增长指标的完成。市政府将继续在每月15日前对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落实有关奖励、问责制度。请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政府的做法,对各镇(街道、场)完成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兑现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