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重点。一是抓好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对已建设好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搞好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运行、管理和项目的进驻工作。要对所属各部门和单位的项目进行认真细致的清理,必须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原则,进入大厅统一受理、统一办理,坚决解决“大厅单位两头受理”的问题,配齐配强大厅管理人员,狠抓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运行和管理工作,以防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形同虚设。对尚未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要抓紧建设。二是要尽快完成《办事项目公开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公开且及时修改、更新。三是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拓展公开形式。有政务公开栏和网站的要进一步规范,网站上要有政务公开栏目,内容要齐全,更新要及时;对没有政务公开栏、政务网站的要尽快制作和建设;有条件且审批服务事项较多的单位要设立电子触摸屏或滚动屏,并且要在填写《办事项目公开表》的基础上印制本部门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便民服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四是对本级本部门和所属单位、镇(街道)、村组以及归口管理的各个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公开内容要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特别是镇(街道)重点解决制度不健全、工作无计划、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形式简单、内容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负责落实好所属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各牵头负责部门要对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实行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推行责任制,牵头部门负主要责任。
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一次认真细致地整改,要全面查找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软、硬件建设,建立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努力促使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有新发展,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要采取民主监督、舆论监督、检查评比等形式,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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