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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抽查情况的通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这次受检查单位情况看,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单位的领导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意义认识不清,认为政务公开只是表面形式,没有实际意义,存在着应付了事、半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及时的现象,没有从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亲民爱民、关注民生的高度去认识,没有从打造“阳光”政府、责任政府、高效政府、廉洁政府的高度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没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各部门虽然指定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门机构,但是,有相当部分单位没有配备专职人员,致使深化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没有发挥真正的作用;有的单位领导思想上心存顾虑,怕权力运用受到约束与监督,怕公开后削弱管理权力,怕部门单位利益受到损害;有的流于形式、走过场,满足于一般性的办事程序、办事原则,没有实质性的公开内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只是临时应付。
  (二)制度不够健全,措施不够得力。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预公开制度不健全;有的没有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意见或工作方案,有的没有年度工作总结。绝大多数单位没有长期性和连续性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做保证,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各种文件资料保存不完整;有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没有研究部署和计划安排,深化政务公开中间有断层,政务公开缺乏长期性和连续性。
  (三)公开内容不全面,监督没有到位。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普遍存在公开内容和项目不全的问题,还有许多事项没有完全公开,公开的不够彻底、不够全面。有的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避重就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和关键部位没有公开;有的应当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有的单位事务性、程序性、结论性内容公开多,办事过程、决策过程内容公开少,事后公开多、事前公开少。相当部分单位至今尚未组织各部门填写《办事项目公开表》,然后进行规范和完善。有的单位没有形成深化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机制,督促检查不力,致使工作抓的不实。
  (四)公开形式单一,公开范围不广。各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全、公开形式单一、公开载体不规范、内容更新不及时。有的单位政务公开栏只公布了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室人员,但没有领导分工、科室职能、办事流程等;有的单位只公开了科室指示图,对人、财、物等干部职工关心的敏感性以及本单位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没有公布出来。有的单位只有一、二块政务公开栏且内容简单;有的虽建立了网站,但没有政务公开栏目;有的单位有条件也没有建立对外公开的网站;有的单位有条件也需要印制便民服务手册和办事指南,但没有印制。政务公开的形式不多、方法不活,没有通过一切可以利用的渠道和途径积极主动的去公开。有的县(市、区)虽设立了行政服务中心,但运行还不规范,进驻项目还未达到应进必进、即时办结。个别县(市、区)政府仍未建设行政服务中心。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深入了解。一些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对依申请公开认识不够,宣传不到位,研究不深、准备不足,由此将面临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事)件的发生,造成相关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部门被动和行政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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