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抽查情况的通报
(汕府办〔201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汕府办明电〔2010〕175号)的要求,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汕尾党政信息网等部门组成2个政务公开检查组,于2010年12月22日至31日,对全市4个县(市、区)政府和16个市政府有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抽查情况看,各单位能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规范管理,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健全机构,建立制度。大多数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分工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部署,实施有保证,落实有力度,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市公安局形成了局党委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宣传科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了《汕尾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实施细则》、《汕尾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备案制度》、《汕尾市公安局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管理规定》等;重点抓好“十个规范、十个统一、两个上墙、十二个方面的软件建设”,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各单位基本上都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并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上墙公开。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收支等,均能通过会议、文件、政务公开栏及政府网站等形式及时进行公开。许多单位还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如市国税局开通了“汕尾国税e家”移动政务办公平台,利用手机系统对内实现信息发布、廉政监察等功能,对外实现纳税咨询、投诉受理等功能,实现移动政务公开。
(三)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大部分单位能将办事指南、工作制度、服务承诺、办事结果及群众的监督投诉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树立了“阳光政务”、“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如市工商局大力推行移动办照(验照),上门服务,推行非税系统POS机刷卡收费,大大规范了工商系统收费收缴管理工作,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了廉政建设,方便了群众办事,赢得了广大企业、商户的高度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