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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县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自治县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各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构的作用,做到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二)统筹分工合作。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方式进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经贸局负责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检查、信息和情况通报等组织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和各自承担的牵头任务或负责的工作,及时组织制定配套实施办法,指导本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所属社会团体的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部署,明确分工,建立健全成员单位责任制度,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发挥成员单位职能的合力作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把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作为企业减负工作的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有关规定,努力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宽松环境。要认真做好企业负担调查分析工作,针对不同性质的增加企业不合理负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进行分类指导,尤其注重探索解决导致企业不合理负担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制度上提出改进的措施办法,实现标本兼治。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本部门专项治理的检查工作。自治县领导小组在各有关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损害企业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要限期纠正,处理结果要逐级上报。对于顶风违纪的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设立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咨询电话、传真和电邮等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咨询、举报或反映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和领导小组要及时上报阶段任务完成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通报交流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经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形式,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关注、主动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附件: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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