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0〕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201号),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农村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蒋伟宁 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邓龙禄 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廖修革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成 员:冯百林 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杜桂生 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白家卿 自治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宪在 自治县建设局副局长
黄仁炳 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邓佳平 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