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机构
为建立健全我县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县人民政府成立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曾小明 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阳庆国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邓劲军 自治县工商局局长
唐文玉 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潘瑞东 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阳文锋 自治县工商局副局长
余 峰 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蒙树龙 自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烟草专卖局,主任由蒙保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邓宜能、贲维赐同志担任。办公室设联络员
县烟草专卖局联络员:阳明峰,联系电话:15677086626
县工商局联络员:潘锡信,联系电话:13877352121
县公安局联络员:贲维赐,联系电话:13807830038
四、工作分工
在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中,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一)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健全完善烟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开展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情况;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职能部门联系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工作措施和办法。
(二)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查处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中发生的妨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受理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烟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行为,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等各类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违法活动。
(四)烟草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卷烟市场的管理和监督,为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和情报;积极协助工商部门查处无照经营烟草制品案件,组织力量打击制售假烟窝点;同时,为清理整顿工作提供强而有力的后勤保障。
(五)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烟草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清理货运站、物流中心非法运输、储存烟草专卖品的行为,从源头上切断非法烟草专卖品流入我县市场。
五、工作重点
开展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失效,突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