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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项目前期跑办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项目前期跑办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邢政办函〔201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效率,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快发展,针对我市目前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决定建立项目前期跑办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杨孟勋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王秋民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重点办主任
  成员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办)、市人防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消防支队、市文物处等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主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重点办。办公室主任由王秋民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科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对省级重点前期项目和政府投资的重大公益性项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进行交办。根据部门职责,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所需部门出具的支持性附件,发挥各职能部门业务精、人员熟的优势,交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承办,项目部门协办。并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主办责任制。对上报国家和省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交由市对口部门协助办理,并明确办结时限。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申报材料,按照项目大小、难易程度确定各审批部门办结时限;适时建议召开联席会议;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整理、印发联席会议纪要;定期调度、督促各部门按照联席会议议定期限办结审批事项;负责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根据项目审批办理需要随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成员单位。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项目审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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