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南交安教〔2011〕183号)
局直属各单位:
清明节即将到来,这一期间市民出行较多,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是事故多发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上级一系列工作部署,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部署
各单位、部门和企业要把做好清明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近期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结合往年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情况和特点,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各自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力度,切实强化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
(一)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一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我市发生的3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道路交通运输特别是清明期间农村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对过境客、货运输车辆的路面巡查和管控,充分利用GPS监控系统,杜绝驾驶员超速、超限行驶、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二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出租车、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客货运站场的安全监管。突出检查企业强化车辆运行过程的监控情况;检查企业对发生责任事故和严重违法违规驾驶员的处理情况及对营运车辆的定期维护和技术检验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抓好水路运输安全监管:一要加强对水路运输、港口码头企业的监督检查,突出检查港口、码头业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检查危险货物装卸码头安全作业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按照职责范围督促县(区)乡镇政府履行乡镇船舶、渡口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县、乡、村和船主安全管理责任。二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打击“三无”船舶,严肃查处超员、超载和非法渡运等不安全行为。
(三)抓好城市公交安全监管:认真履行公交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企业针对市民的出行需求,合理调度车辆,安排好驾驶员的作息时间。突出检查企业是否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维护和检测,保持车辆技术、安全性能符合有关标准;检查企业对发生责任事故和严重违法违规驾驶员的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