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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南交安监〔2010〕244号)


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南安委〔2010〕13号)精神,为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现就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继续深化、拓展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围绕“四个年”活动,服务“五场攻坚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基础保障措施,着力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能力,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市水路运输、港口企业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方面继续保持零死亡事故。道路运输、城市客运事故总量同比下降,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道路运输企业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耕 局长

  副组长:谢宏飞 纪检组长

  李朝安 副局长

  蔡友清 副局长

  覃 阳 副局长

  何本鹏 副局长

  唐 燕 副局长

  王平洲 调研员

  夏愿平 副调研员

  熊红春 副调研员

  成 员: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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