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率达100%,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强化安全管理基础建设,广泛开展以班组建设为重点,以岗位达标、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源头基础管理,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通知》精神的工作力度,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并落实配套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二是充分发挥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的积极主动性,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从业人员的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以上人员的参培率达到100%。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八个平安”创建等活动。
(四)突出预防为主,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继续开展道路运输(特别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以及水路运输、车站、港口人员密集场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场所的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评估工作,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要登记建档,落实监控和整改措施,并对监控和整改实行动态跟踪,做好防范和验收工作。在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重要工作、会议和重大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要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一般隐患整改完成率达100%。
(五)加强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使用。在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执行道路运输危险货物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客运站安装使用安全管理系统的规定,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企业监控到位,进一步提高行车事故防范能力。
(六)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力度,保持整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企业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营运车船超范围、超能力行为以及“三无”车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继续开展车辆超限和违章施工治理工作,对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而导致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