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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继续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继续深入开展 “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交安教〔2011〕300号)


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我局制定的《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继续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监管行业(领域)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南宁市交通运输行业继续深入开展
  “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南府办〔2011〕98号)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在巩固2010年以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全面整顿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遏制和有效防范行业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和较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出行安全,进一步促进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各单位、部门要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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