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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实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广电局:抓好本部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发挥广播、电视的示范作用,在用语用字方面成为全社会的榜样;向全社会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自治区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报道语言文字工作;按国家要求,在播音员、主持人中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建立监督检查网,对电台、电视台各栏目的用语用字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抓好下属龙胜电视台。制作2期语言文字工作的专题节目。
  县旅游局:抓好本部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抓好旅游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对导游的普通话等级有明确要求,组织导游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对旅游行业服务员进行普通话培训;组织导游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规范各旅游景点及其附属饭店、餐馆、商场的社会用字。抓好下属一个宾馆、一个旅行社、一个景区。
  县工商局:抓好本部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及规定,堵源截流,在职能范围内抓好街道、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社会用字的管理工作,把好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关;监督检查企业牌匾、商品包装、广告、商标等社会用字,纠正不规范社会用字;检查指导商场、店铺开展推广、推行规范汉字;规范、检查、管理宣传场所及市场、店铺牌匾等用字。组织本单位人员和大型商场服务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重点抓好家家乐商场。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抓好本部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社会上生产、科研、流通等活动中量值、使用计量单位情况,确保数字、计量单位的规范和统一。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县总工会:抓好本部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本团体内组织开展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群众性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县妇联:抓好本部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本团体内组织开展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群众性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团县委:抓好本部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本团体内组织开展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群众性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县司法局、检察院、法院、农业局、环保局、畜牧局、建设局、档案局、安监局、招商局、粮食局、编制办、司法局、人口计生局、邮政局、电信局、中国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农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邮政储蓄:抓好本部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本团体内组织开展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群众性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组织本单位人员和特岗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
  三、工作安排
  2010年10月中旬,召开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动员、布置工作,进行政策、法规、业务培训。
  10月下旬,各部门各单位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达标计划,召开所辖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布置任务。
  11月上旬-12月中旬,各部门和单位组织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普通话测试。完成各项语言文字工作;完成档案资料整理;认真准备迎检材料,自查、自评、自纠。
  12月下旬,县组织模拟评估检查,向桂林市提出评估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分级组织,分工负责”的管理原则和“谁分管、谁负责”的精神,在县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办法。龙胜镇、各单位、各行业实行条条管理,由本行业、系统、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单位的达标、评估工作。除此之外的实行块块管理,即按地理位置属于县城的就由政府管理。龙胜镇、各部门要切实负起对本辖区和本行业、系统、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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