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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实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实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0〕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实现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月三十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实现国家
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自治区语委《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的精神和桂林市语委的统一部署,我县今年将接受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为确保我县顺利通过评估验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县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语言文字达标和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韦秋燕 县委常委、自治县副县长、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 王珺珩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余杰略 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吴元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成 员: 石志远 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于立民 自治县工商局副局长
  梁吉斌 自治县民族局副局长
  谭胜武 自治县科技局副局长
  蒙世庄 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进福 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邓佳平 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
  韦建军 自治县经贸局副局长
  文雪山 自治县旅游局副局长
  李庆崇 自治县文化局副局长
  姚文申 自治县市容局副局长
  邹定华 自治县体育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吴如寒 自治县广电局副局长
  龙怀军 自治县卫生局副局长
  潘明茂 自治县交通局党组书记
  赵正谦 自治县质监局副局长
  胡秋菊 团县委书记
  吴春玲 县妇联副主席
  刘仙梅 自治县发改局纪检组长
  吴慕春 自治县建设局纪检组长
  俸赵叶 自治县人劳社保局纪检组长
  周恩华 自治县总工会党组成员
  李嫦丽 县新闻信息中心主任
  姚海娟 龙胜镇党委委员
  刘升山 桂林骏达龙胜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语言文字达标和评估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石志远同志担任。
  (二)组织县语言文字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我县语言文字迎评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
  督察组组长:韦秋燕 县委常委、自治县副县长、宣传部部长
  督查组副组长:王珺珩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余杰略 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吴元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成    员: 邓劲军 自治县工商局局长
  陆全民 自治县人劳社保局局长
  周艳红 自治县文化局局长
  何瑞琪 自治县市容局局长
  赵丽明 自治县广电局局长
  (三)成立县语言文字工作迎评业务指导小组,负责达标和评估过程中政策法规、评估细则的解释及有关业务方面的指导、检查工作。
  业务指导小组领导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余杰略 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石志远 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电话:7517832)
  龙胜镇、各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本镇、本部门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领导小组和落实业务联络员,负责本镇、本部门的语言文字达标和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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