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信息产业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工信厅电子[2009]85号)的要求,请认真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市按照《关于申报2009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2009年“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指南》(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倍增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做好今年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
(二)重点组织推荐促进结构调整升级、关系民生、在应对危机中发挥积极作用,具有典型示范和引导作用的项目。
(三)申请贴息支持的贷款项目必须是已列入2006-2008年度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计划(见附件2),且竣工验收合格的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贴息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
(二)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合格文件。
(三)项目承担单位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以及能够说明其技术和经营能力的有关文件。
(四)项目开户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和利息结算清单。
三、我省列入2006-2008年下达的“倍增计划”的项目完成后,可申请验收,各市要组织好验收工作
四、报送方式
所有申报项目材料按《“倍增计划”贷款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大纲》(附件4)的要求编制,同时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光盘形式)材料各一份,两稿主体内容应一致。
五、截止日期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玉民
联系电话:0311-87908722
邮箱:lym@ii.gov.cn
附件: 1、2009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