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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0〕1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卷烟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有效打击、遏制各类违法经营卷烟行为,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市政办〔2010〕249号)统一部署和要求,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统一组织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自治县元旦、春节期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曾小明 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阳庆国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邓劲军 自治县工商局局长
  唐文玉 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潘瑞东 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阳文锋 自治县工商局副局长
  余 峰 自治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蒙树龙 自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烟草专卖局,主任由蒙保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邓宜能、贲维赐同志担任。办公室设联络员:
  县烟草专卖局联络员:阳明峰,联系电话:15677086626
  县工商局联络员:潘锡信,联系电话:13877352121
  县公安局联络员:贲维赐,联系电话:13807830038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以市场检查为主要手段,通过这次行动,重点打击销售假、非、私烟行为和无证经营卷烟行为,遏制销售假、非、私烟行为和无证经营卷烟行为对我县卷烟市场的侵蚀,规范我县卷烟经营行为,提高对卷烟市场的管控力。
  (一)打击制售假烟网络,特别是整治名烟名酒店、宾馆饭店、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名优土特产店等特殊经营场所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打击和取缔无证照经营卷烟的行为;
  (三)查处通过货运站、客运站、物流中心非法运输、经营卷烟的行为;
  (四)加强对辖区经营食杂批发的客户卷烟经营行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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