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省体育局崇礼高原训练基地和滑雪场、训练服务中心一期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廊坊市体育场、秦皇岛国家游泳跳水基地、沧州体育馆、沧州体育主题公园国际标准田径场和体育综合楼、邯郸市体育馆、邯郸市体育场以及张家口、秦皇岛、邢台、邯郸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大型体育场馆落成,全省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体育比赛训练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体育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效。体育立法及建章立制扎实推进,制定出台省政府规章2部,省级地方体育法规、规章达到7部,制定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70余件,逐步完善配套。体育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工作成效显著,保持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体育行政执法机制基本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体育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逐步完善,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
体育科研水平有了新提升。建设了“河北省神经肌肉功能与力量训练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体育总局“优秀运动员训练负荷诊断与调控实验室”,重点科研课题和专题研究1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4项省部级二等奖,体育科技已成为我省体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全省体育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河北体育学院建设取得较大发展,整体实力有了新提升。体育人才选招、培养和管理工作得到新的加强,全省形成了一支具有一定规模、职能分工较完备的体育人才队伍,建立起较为成熟的人才工作体系;体育新闻宣传工作有了新发展,建立了省体育局门户网站,加强了体育生活报社建设,注重了与各大媒体沟通,体育宣传作用和效果明显;体育对外交往的领域有了新拓展,各项体育事业的发展对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新贡献,为“十二五”期间体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重大机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体育事业的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党和国家十分重视体育工作,为体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体育工作要坚持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进一步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确立了体育工作总体目标和发展方向。继《
体育法》、《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之后,国家相继颁布了《
全民健身条例》、《
彩票管理条例》、《
反兴奋剂条例》及《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使各项体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日益法制化、规范化;我省环绕首都,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我省首先得益。奥运会和奥林匹克精神为我省注入蓬勃生机和激情活力,激发的人民群众的体育热、健身热和激发蕴藏在群众中的巨大体育消费需求,对于我省体育具有强大的辐射拉动作用,成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的难得历史机遇;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对生活质量有了新的更高追求,参与体育、享受体育已成为人们的内在需求,体育消费进入快速增长阶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我省“三年上水平、推进城镇化”的大力实施,为各地高起点规划建设体育设施、体育健身场所提供了条件,对于进一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普及体育运动提出更高要求,为体育事业创造了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和机遇;我省“十二五”期间实施构筑环首都经济圈、壮大沿海经济隆起带、打造冀中南经济区、加快培育一批千亿元级工业聚集区和大型企业集团的“四个一”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展了体育发展新空间,成为加快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新契机。
(三)体育事业发展面临主要矛盾与挑战。我省体育事业在面临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对诸多的矛盾与挑战。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与社会所能提供体育资源不足的矛盾,仍将是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我省的大型综合体育场地少,人均体育场地较低,体育场馆开放利用率较低,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总量不足与现有体育资源利用率不高的现象并存,仍制约着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扩大体育资源、构建全民健身体系、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的任务十分艰巨;竞技体育整体实力与体育强省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优势项目尚未形成集团优势,落后项目尚待下大力气改观。在国内外体育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我省竞技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资金投入、激励政策、竞赛制度和管理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形势严峻,不容忽视;全省体育产业总体处于发展初期,体育产业重大项目和园区、聚集区建设大多处在规划建设阶段。已经形成的体育经营项目市场规模较小,产值较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还不够大。体育产品、体育用品的技术含量低,还没有形成品牌效应和规模优势。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有待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体育科技、体育教育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需要进一步提高,国际体育交流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十二五”时期,必须高度重视、努力解决阻碍和制约体育事业发展中的这些问题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