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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2010)

  “8月8日”为全国集中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时间,各地、各单位可以结合多年来组织开展的“全民健身月(周)”、“全民健身节”等活动形式,适当拓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空范围。
  五、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开展的“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要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相结合,与宣传展示《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实施15周年成就相结合。各地体育部门在“全民健身日”活动期间,要举办本地区15年来全民健身事业取得的成就展览,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15年来我省全民健身事业取得的成就。
  (二)开展“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要结合本地区群众健身实际,有组织地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年龄、具有地方和行业特色的全民健身科普宣传、咨询辅导、项目推广、交流展示以及比赛等活动。
  (三)在“全民健身日”活动期间,各类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要免费向广大群众开放,为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大行动”提供条件;鼓励和支持其它各类体育设施和学校免费开放体育场馆,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国民体质监测车和监测站点要集中组织开展体质测试以及其他科学指导活动。
  (四)要充分发挥优秀运动员在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巨大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动员和组织本地区优秀运动员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日”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中的优势和特长,立足城乡社区,指导基层健身活动,传授基本健身技能;要充分调动广大教练员、体育教育和科研工作者参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利用他们丰富的体育专业技术知识,向广大群众讲解健身知识,推广健身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理念;要动员和鼓励广大体育教师和体育院校的师生深入社区和乡镇,开展以“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五)各地体育部门要积极协调、支持各地文明办、民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针对不同人群要求,策划不同服务项目,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要关注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和广大农村居民的特殊要求,努力使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全覆盖、广收益。
  (六)各地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全民健身日”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实施15周年成就的宣传,多角度、多方位报道本地区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情况、各类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基层的先进事迹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生动事例,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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