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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大力推进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在新形势下,遵循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规律,探索创新培养模式,提升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在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影响力。2010年实施科技新星计划选拔的工作思路是,结合科技北京行动计划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创新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模式。突出科研项目作为培养人才的载体,加强对企业优秀科技人才的选拔培养。充分发挥人才单位的积极性和主体作用,探索科技新星计划联合培养模式,使我市科技新星计划更加符合首都科技发展需要。在《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北京市科委对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以下简称:新星计划)工作进行了调整,取消A类,全部采取B类资助方式,即资助项目。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2010年选拔工作目标
  选拔100名左右青年科技人员。
  二、申报范围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正式人员、重点培养的青年科技骨干。
  三、选拔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申报当年的1月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取得硕士学位且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或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研工作满1年。
  4、掌握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团队。
  (二)申报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发明专利的获得者(排名前2位);
  5、近二年内海外归国留学人员。
  以下人员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1、获得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百人计划项目、“海聚工程”的人员,入选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等;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人员;
  3、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
  四、申报、选拔程序
  (一)各单位组织推荐。限额申报,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高校推荐不超过4名。
  (二)市科委组织由专业处室和有关部门、领域专家参加的专家初审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三)市科委组织面试答辩,根据答辩成绩,拟定入选人员。
  (四)市科委主任办公会审定入选人员名单。
  (五)入选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签订计划任务书。
  五、申报须知
  (一)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应是重点培养对象。
  (二)申报人应具有创新潜质,掌握本领域科技前沿动态和研究进展,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三)申报人申请的科技项目应属于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要与首都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预期成果能应用及转化。
  (四)申报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申请资助经费,每项不超过28万元,原则上申报人单位应给予一定的经费匹配。
  (五)申报人登陆北京市科委网站(www.bjkw.gov.cn)下载《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表》填写,并按照要求附相关材料(论文、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左侧装订。单位对申报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签署单位推荐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各单位填写申报汇总表,并对申报人排序,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送材料有关事宜
  (一) 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将《申报表》和相关附件一式五份,《申报汇总表》一份,《申报表》的电子文档,统一报送。
  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应签章齐全,电子文档与《申报表》内容一致。
  (二)报送时间:
  2010年10月25日至28日(每日上午9:30-下午5:30)。
  (三)报送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北科大厦(紫竹桥西北侧、八一剧场对面)11层东区区域发展研究部,邮编:1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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