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委农村处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2009年度立项的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经过一年的组织实施,已进入监理期。根据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办财字[2001]417号)文件和科技部下发的《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和验收办法》(国科发农社字[2002]370号)文件规定,市科委将对我市2009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进行中期监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理时间
2010年12月-2011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监理依据与内容
1、监理依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
2、监理内容: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合同计划进度完成情况;项目科技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项目资金是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是否按合同规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财会规定进行支出;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
三、监理方式
组织相关技术、财务和管理专家组成监理专家组,采取现场监理与会议监理相结合的方式。
四、监理材料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1)。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见附件2)。
3、15分钟以内的汇报多媒体(PPT)。
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5、相关附件:
(1)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新成果、新专利证明;
(2)填写监理表上一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等);
(3)销售合同或协议;
(4)能说明实施成果的照片或图片;
(5)其他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准备项目监理材料时,先根据附件填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用于监理。待科技部开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网站后,再登录“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点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栏目,打开项目监理材料文本按要求进行填报。承担单位登录的用户名与密码同申报项目时所用的一致,请各有关单位注意使用,网上系统逾期将自动关闭。最后上报的书面监理材料须在系统中打印,以保证网上传送的电子版监理材料与上报的书面监理(盖章)材料、报表、数据一致。
2、上报材料:书面材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上传网站系统。
3、请将项目监理计划于2010年12月10日前发至邮箱fuchunhua1977@yahoo.com.cn中。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付春华 谢莉娇
电 话:51501855 66153402
E-mail:fuchunhua@yahoo.com.cn
地 址: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 北京农科大厦B座7层701室 邮编 100097
附件: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监理表
北京市科委农村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立项代码: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
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法人代码:
项目执行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项目支持方式:
项目支持金额:
单位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编 写 人:
电 话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编写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科学技术部农村与社会发展司
二OO二年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执行
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一、项目名称
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内容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四、项目科技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及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