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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为龙胜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决定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为龙胜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决定
(龙政发〔2010〕7号)


  2009年,驻龙胜各族自治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应对金融危机冲击、支持经济平稳回升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主要经济预期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全县金融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广西龙胜农村合作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龙胜县支行“2009年金融机构支持龙胜各族自治县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称号。
  二、授予人民银行灵川县支行龙胜营业室、银监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胜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胜支公司“2009年金融机构支持龙胜各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奖”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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