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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启动2011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新资金项目申请时使用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以下简称“网络工作系统”),企业需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一、申请时间:
  企业在网络系统注册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7日,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正式装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7日,超过此时间上报的项目材料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程序
  (一)注册:
  企业可通过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的网络系统在线填写注册信息,并将有关书面材料送交各组织单位指定的服务机构进行认定,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
  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注册承诺书(注册时从系统中打印;法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注册信息表(注册时从系统中打印;法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企业公章);
  4、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章程(加盖企业公章);
  6、验资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7、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限中关村管委会);
  注册材料装订成册并报送各相应服务机构审核(企业做好留存备份),同时将所有原件一并提交查验。
  (二)项目申请流程
  1、完成注册的企业,请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上按要求进行填报,并扫描上传相关附件;
  2、企业在网上完成项目申报后打印出企业核对版,与相关附件简单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送至服务机构,同时携带相关附件原件备查;
  3、服务机构根据项目申报条件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4、企业将经服务机构审核后的正式上报材料,一式六份装订成册报送服务机构,其中一份材料为原件,请在封面右上角注明。书脊必须有项目名称及项目组织单位名称。(注: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企业做好备份工作)
  企业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包括:
  (1)项目申请资料(项目名称为产品名称);
  (2)附件材料;
  ①财务证明材料为必备附件。申报时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8年度、2009年度的企业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申报重点创新项目的企业须增报2006年度、2007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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