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地区2010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计财局,国务院各部、委、局科技(教)司,中国科学院计财局,中国社会科学院办公厅,国务院各办事机构、事业单位、国家级经济实体、综合性行业协会科技主管部门,驻京部队有关上级科技部门,各区县科委,市属各委、办、局、市级经济实体科技(研)处,中央在京及市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有关企事业单位,驻京部队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实施2010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10]630号)文件的要求,我委将组织实施北京地区2010年度综合科技统计与专项科技统计年报的统计调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独立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一)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年报表(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社会人文科学领域,含转制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
(二)科学技术信息与文献机构调查表(含转制的科学技术信息与文献机构);
(三)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调查表(为区县各部门所属独立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四)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用于政府部门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以外的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从事R&D活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国外企业和外省企业在京设立的研究机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研究机构);
(五)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
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统计调查
(一)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二)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三)国家级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四)国家级科技计划星火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五)国家级科技火炬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六)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
三、专项科技统计
(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和国家火炬计划特色(软件)产业基地等年报表。
四、数据采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