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果蔬专业合作社奖励项目。(1)2010年新成立的合作社,种植规模在300亩以上,销售收入达5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1万元;销售收入达80万元以上的,奖励2万元。(2)2010年以前以建立的合作社,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新增2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新增面积300亩以上的,奖励2万元。(3)食用菌合作社,种植规模达5万平方米以上的,经县农业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奖励1万元,达到7万平方米以上的,奖励2万元。专业合作社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每个合作社获得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林业方面
1、毛竹低改和毛竹扩种项目。2010年计划实施毛竹扩种1万亩,毛竹低改1万亩。相关补助标和验收标准与2009年相同。
2、油茶低改和油茶扩种项目。2010年计划种植良种油茶林3000亩,低改2100亩(具体补助标准及验收标准见龙政办发〔2009〕89号文件)。
3、沼气建设项目。2010年新建沼气1000座,补助标准和验收标准参照2009年县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三)水产畜牧方面
1、肉牛养殖示范场项目。全县10个乡镇各建设一个规模养牛示范场。养殖户必须向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并进行初审,并于2010年4月底前报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择优选定实施规模养牛示范场的农户。项目示范场建设要求:(1)建设地点必须达到三通:通路、通电、通水,与居民区相隔500米以上,常年饲养并保持有肉牛50头以上。(2)建有肉牛栏舍200平方米以上,肉牛栏舍的标准为砖瓦结构,且实现人畜分离。(3)拥有肉牛放牧草场500亩以上,其中建设围栏人工草场30亩以上。(4)养牛场至少有一头良种公牛或开展牛人工授精技术。(5)建有青贮池20立方米以上。(6)至少购买一台铡草机。(7)该项目不能把群众散养的牛集中在一起饲养,必须是新购买的种牛。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项目实施小组验收合格后,每个示范场给予奖励资金5万元。
2、山羊圈养项目。全县新建或改造山羊圈养示范户50个标准户。每个标准户建设要求:⑴有能繁母羊20只,优良种公羊1只;⑵建设标准羊舍24平方米、运动场48平方米以上;⑶种草1~2亩,使用山羊专用精料50公斤、舔砖10公斤以上,购买切草机一台;⑷建青贮池4立方米(长方形)或以青贮袋代替;⑸参加2期以上舍饲圈养山羊技术培训班。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项目实施小组验收合格后,每个标准户奖励2000元,每购买优良种公羊1只补助600元。
3、凤鸡养殖及翠鸭保种选育项目。全县新发展养殖1万羽以上凤鸡养殖大户10户。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验收合格的,每个养殖户奖励1万元。翠鸭保种选育项目。扶持翠鸭养殖示范场1个,要求新建种鸭舍120㎡,新培育种鸭500羽,年内保育鸭苗达5000羽以上,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组织项目实施小组验收合格后,给予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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