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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参与2011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五)资质证明、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
  四、受理备案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备案材料的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3月25日(周五),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备案材料地点
  地点:北京创业大厦A座一层科技服务大厅(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
  联系电话:64853163/64/65/66/67
  五、经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将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www.bjkw.gov.cn)、北京市财政局(www.bjcz.gov.cn)、北京市国家税务局(www.bjsat.gov.cn)、北京市地方税务局(www.tax861.gov.cn)等部门的网站对外公布,企业可自行从中选择中介机构并委托开展专项审计业务。
  六、参与2012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的备案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中介机构备案表.doc
  2.中介机构当年任职职工名单.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中介机构备案表

中介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税务登记号码

 

组织形式

 

批准设立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文号

 

注册资本

 

全年职工月平均人数

 

当年注册会计师人数

 

主任会计师(或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办公地址

 

近三年的营业收入情况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具有的业务资质(需注明资质的批准机关、资质类型和取得资质的时间)

 

 

 

 

 

近三年的主要业务内容

 

 

 

 

 

 

 

 

 

 

近三年是否有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如有,请如实说明情况)

 

 

 

 

 

 

 

 

近年来获得奖励或荣誉的情况

 

 

 

 

 

 

 

 

 

 

 

郑重声明:谨此保证,本表所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

  

单位盖章             主任会计师、法定代表人或

执行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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