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质证明、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
四、受理备案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备案材料的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3月25日(周五),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备案材料地点
地点:北京创业大厦A座一层科技服务大厅(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
联系电话:64853163/64/65/66/67
五、经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将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www.bjkw.gov.cn)、北京市财政局(www.bjcz.gov.cn)、北京市国家税务局(www.bjsat.gov.cn)、北京市地方税务局(www.tax861.gov.cn)等部门的网站对外公布,企业可自行从中选择中介机构并委托开展专项审计业务。
六、参与2012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的备案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中介机构备案表.doc
2.中介机构当年任职职工名单.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中介机构备案表
中介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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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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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登记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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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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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设立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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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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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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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职工月平均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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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注册会计师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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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计师(或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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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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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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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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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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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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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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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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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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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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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的营业收入情况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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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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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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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的业务资质(需注明资质的批准机关、资质类型和取得资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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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的主要业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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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是否有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如有,请如实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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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获得奖励或荣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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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谨此保证,本表所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
单位盖章 主任会计师、法定代表人或
执行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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