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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公告2010年第24号——关于北京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监管现场查获物品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公告2010年第24号--关于北京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监管现场查获物品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公告2010年第24号)


  2010年3月28日,北京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监管现场查获下列物品,当事人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有关当事人于2011年1月17日之前到我关办理海关手续,逾期我关将对下列物品依法予以收缴。

序号

名 称

规格

数量或重量

备注

 1

 象牙制品

 

 1.255千克

   邮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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