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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2010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展和改革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2010年度)

序号

责任状考评内容

考评要求及评分标准

检查方式

减 分

 

原 因

自评分

考评分

1

按时上报年度环保工作方案、年终总结材料。

环保工作方案、年终总结分别于5月30日、12月20日前上报县环委会办公室,10分。

查看环委会办公室记录,迟报缺报不记分。

 

10

  

2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予办理立项、核准及备案手续。

违反产业政策给予立项、核准和备案的,每个项目扣2分。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立项、核准及备案后没有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不予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给予办理的每个项目扣2分。

以环保部门材料为依据。

 

30

  

3

协助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年度污染物减排任务。

督促有减排任务的企业落实好污染减排工作。

以县减排工作完成情况为参考。

 

20

  

4

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不完成该项不记分。

查看有关文件。

 

20

  

5

根据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不完成该项不记分。

看结果。

 

10

  

6

与环保部门配合完成我县“十二五”环保规划相关工作。

不完成该项不记分。

看结果。

 

10

  

合    计

 

100

  


  农业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2010年度)

序号

责任状考评内容

考评要求及评分标准

检查方式

减 分

 

原 因

自评分

考评分

1

按时上报年度环保工作方案、年终总结材料。

环保工作方案、年终总结分别于5月30日、12月20日前上报县环委会办公室,10分。

查看环委会办公室记录,迟报缺报不记分。

 

10

  

2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管理力度,减少化肥及农药施用量。

年增施有机肥0.02%15分,农药用量年减1%15分。不足按比例扣分。

查阅农业部门材料及工作总结。

 

10

  

3

依法查处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化肥和农膜。

不查处每起扣2分。

看结果和查处记录。

 

20

  

3

农用地膜回收率达90%以上。

不足按比例扣分。

看结果。

 

10

  

4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我县农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农业环境污染纠纷和农业污染事故发生。

因管理不善造成农业污染纠纷和发生农业污染事故每次扣5分

看结果。

 

30

  

5

配合县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污染源动态调查有关工作。

不完成该项不记分。

看结果。

 

20

  

合        计

 

100

  


  市容管理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2010年度)

序号

责任状考评内容

考评要求及评分标准

检查方式

减 分

 

原 因

自评分

考评分

1

按时上报年度环保工作方案、年终总结材料。

环保工作方案、年终总结分别于5月30日、12月20日前上报县环委会办公室,10分。

查看环委会办公室记录。迟报缺报不记分。

 

10

  

2

按照自治区污垃办要求按时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及验收工作。

5月30日前进水调试10分;6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20分。

看结果

 

30

  

3

完成县城拉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建设项目相关前期工作。

完成渗滤液处理建设项目可研、环评和初设等前期工作计10分。

以环保部门材料为据。

 

10

  

4

完成兴龙西路改造为民办环保实事项目。

年内完成兴龙西路改造为民办环保实事项目并通过验收20分

看结果。

 

20

  

4

按照重点污染源要求加强对拉麻垃圾场运行和里骆垃圾场封场后续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发生。

建立垃圾、垃圾渗滤液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0分;杜绝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发生10分,发生污染事故该项不记分。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20

  

5

配合环保部门完成环境保护投资指数有关数据收集工作。

配合环保部门完成环境保护投资指数有关数据收集工作。10分。

以是否提供数据为据。

 

10

  

合    计

 

100

  


  畜牧水产管理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2010年度)

 

责任状考评内容

考评要求及评分标准

检查方式

减 分

 

原 因

自评分

考评分

1

按时上报年度环保工作方案、年终总结材料。

环保工作方案、年终总结分别于5月20日、12月30日前上报县环委会办公室,10分。

查看环委会办公室记录,迟报缺报不记分。

 

10

  

2

督促县内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环保审批率、“三同时”执行率、竣工环保验收合格率均达100%。

不执行按比例扣分。

实地检查、查看环保局档案。

 

30

  

3

开展全县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污染。

不完成该项不记分。

看结果。

 

20

  

4

督促龙胜县凤鸡育苗场补办环评和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

补办环评审批工作10分。完成环保设施验收工作10分。

实地检查。

 

20

  

5

配合县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污染源动态调查有关工作。

不完成该项不记分。

看结果。

 

10

  

6

根据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不完成该项不记分。

看结果。

 

10

  

合          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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