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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2010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的通知


  瓢里镇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2010年度)

序号

责任状考评内容

考评要求及评分标准

检查方式

减分

原因

自评分

考评分

1

按时上报年度环保工作方案和年终工作总结材料。党政领导班子年内研究环保工作达2次以上。

年度工作方案5月30日前上报,年终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每项3分)。党政一把手研究环保工作2次(4分),少一次扣2分,以汇报提纲、记录(纪要)为据。

需上报材料缺报迟报不记分。

 

10

  

2

督促辖区内新、扩、改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评报批率、“三同时”执行率、竣工验收合格率分别达100%。

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以发改、交通、扶贫、环保等部门有关材料为据。

 

20

  

3

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6.5”世界环境日出版环保墙报1期5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5分。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环保生态建设工作文章1篇5分。在中、小学校开设环保课程5分。

看照片档案及相关材料,以教育、环保部门检查结果为据。

 

20

  

4

解决辖区内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年内为群众办环保实事1件。

5月30日前落实环保实事并报环委会办公室备案2分;组织实施4分;验收总结4分。

以上报材料和现场检查结果为据。

 

10

  

5

继续开展生态村建设,年内新建生态村1个。

有建设规划实施方案5分,开展工作6分,上报年终总结材料4分。

查、看结果,现场抽查。

 

15

  

6

加强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管理。

划定本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5分;制定相应保护管理办法5分;年内对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学校饮用水源进行2次安全检查5分。

查看材料和检查记录,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15

  

7

积极协助县污普办完成本辖区污普工作。

协助县污普办完成辖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更新调查工作5分。

以县污普办提供情况为考核参考。

 

5

  

8

根据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不完成该项不记分。

看结果。

 

5

  

合    计

 

100

  


  三门镇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2010年度)

序号

责任状考评内容

考评要求及评分标准

检查方式

减分

原因

自评分

考评分

1

按时上报年度环保工作方案和年终工作总结材料。党政领导班子年内研究环保工作达2次以上。

年度工作方案5月30日前上报,年终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每项3分)。党政一把手研究环保工作2次(4分),少一次扣2分,以汇报提纲、记录(纪要)为据。

需上报材料缺报迟报不记分。

 

10

  

2

督促辖区内新、扩、改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评报批率、“三同时”执行率、竣工验收合格率分别达100%。

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以发改、交通、扶贫、环保等部门有关材料为据。

 

20

  

3

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6.5”世界环境日出版环保墙报1期5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5分。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环保生态建设工作文章1篇5分。在中、小学校开设环保课程5分。

看照片档案及相关材料,以教育、环保部门检查结果为据。

 

20

  

4

继续开展生态村建设,年内新建生态村1个。

有建设规划实施方案5分,开展工作6分,上报年终总结材料4分。

查看材料,看结果。现场抽查。

 

15

  

5

继续抓好全国生态乡镇创建工作。

根据市政府和市环保部门要求,做好全国生态乡镇复核和迎检工作10分。

查看材料,看结果。现场抽查。

 

10

  

6

加强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管理。

划定本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5分;制定相应保护管理办法5分;年内对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学校饮用水源进行2次安全检查5分。

查看材料和检查记录,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15

  

7

积极协助县污普办完成本辖区污普工作。

协助县污普办完成辖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更新调查工作5分。

以县污普办提供情况为考核参考。

 

5

  

8

根据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不完成该项不记分。

看结果。

 

5

  

合    计

 

100

  
         


  经贸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2010年度)

序号

责任状考评内容

考评要求及评分标准

检查方式

减 分

 

原 因

自评分

考评分

1

按时上报年度环保工作方案、年终总结材料。

环保工作方案、年终总结分别于5月30日、12月20日前上报县环委会办公室,10分。

查看环委会办公室记录,迟报缺报不记分。

 

10

  

2

协助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

督促有减排任务的企业落实好污染减排工作。

以县减排工作完成情况为参考。

 

20

  

3

加强县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防止企业擅自闲置、拆除污染处理设施行为发生。

擅自闲置、拆除每处扣2分。

现场检查。

 

20

  

4

加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

不稳定达标按比例扣分。

以环保部门材料为据。

 

10

  

5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积极开展淘汰落后工艺和生产能力的工作。

不开展不记分。

以有关材料为据。

 

10

  

6

督促县铅锌矿、分水坳金矿、潘内金矿、龙广公司、华美公司及其他企业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污染事故和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如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不记分。

以环保部门材料为据。

 

20

  

7

根据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不完成该项不记分。

看结果。

 

10

  

合    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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