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2010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的通知


  乐江乡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2010年度)

序号

责任状考评内容

考评要求及评分标准

检查方式

减分

原因

自评分

考评分

1

按时上报年度环保工作方案和年终工作总结材料。党政领导班子年内研究环保工作达2次以上。

年度工作方案5月30日前上报,年终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每项3分)。党政一把手研究环保工作2次(4分),少一次扣2分,以汇报提纲、记录(纪要)为据。

需上报材料缺报迟报不记分。

 

10

  

2

督促辖区内新、扩、改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评报批率、“三同时”执行率、竣工验收合格率分别达100%。

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以发改、交通、扶贫、环保等部门有关材料为据。

 

20

  

3

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6.5”世界环境日出版环保墙报1期5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5分。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环保生态建设工作文章1篇5分。在中、小学校开设环保课程5分。

看照片档案及相关材料,以教育、环保部门检查结果为据。

 

20

  

4

解决辖区内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年内为群众办环保实事1件。

5月30日前落实环保实事并报环委会办公室备案2分;组织实施4分;验收总结4分。

以上报材料和现场检查结果为据。

 

10

  

5

继续开展生态村建设,年内新建生态村1个。

有建设规划实施方案5分,开展工作6分,上报年终总结材料4分。

查、看结果,现场抽查。

 

15

  

6

加强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管理。

划定本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5分;制定相应保护管理办法5分;年内对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学校饮用水源进行2次安全检查5分。

查看材料和检查记录,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15

  

7

积极协助县污普办完成本辖区污普工作。

协助县污普办完成辖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更新调查工作5分。

以县污普办提供情况为考核参考。

 

5

  

8

根据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不完成该项不记分。

看结果。

 

5

  

合    计

 

100

  


  平等乡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2010年度)

序号

责任状考评内容

考评要求及评分标准

检查方式

减分

原因

自评分

考评分

1

按时上报年度环保工作方案和年终工作总结材料。党政领导班子年内研究环保工作达2次以上。

年度工作方案5月30日前上报,年终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每项3分)。党政一把手研究环保工作2次(4分),少一次扣2分,以汇报提纲、记录(纪要)为据。

需上报材料缺报迟报不记分。

 

10

  

2

督促辖区内新、扩、改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评报批率、“三同时”执行率、竣工验收合格率分别达100%。

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以发改、交通、扶贫、环保等部门有关材料为据。

 

20

  

3

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6.5”世界环境日出版环保墙报1期5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5分。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环保生态建设工作文章1篇5分。在中、小学校开设环保课程5分。

看照片档案及相关材料,以教育、环保部门检查结果为据。

 

20

  

4

解决辖区内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年内为群众办环保实事1件。

5月30日前落实环保实事并报环委会办公室备案2分;组织实施4分;验收总结4分。

以上报材料和现场检查结果为据。

 

10

  

5

继续开展生态村建设,年内新建生态村1个。

有建设规划实施方案5分,开展工作6分,上报年终总结材料4分。

查、看结果,现场抽查。

 

15

  

6

加强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管理。

划定本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5分;制定相应保护管理办法5分;年内对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学校饮用水源进行2次安全检查5分。

查看材料和检查记录,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15

  

7

积极协助县污普办完成本辖区污普工作。

协助县污普办完成辖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更新调查工作5分。

以县污普办提供情况为考核参考。

 

5

  

8

根据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不完成该项不记分。

看结果。

 

5

  

合    计

 

100

  


  龙胜镇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2010年度)

序号

责任状考评内容

考评要求及评分标准

检查方式

减分

原因

自评分

考评分

1

按时上报年度环保工作方案和年终工作总结材料。党政领导班子年内研究环保工作达2次以上。

年度工作方案5月30日前上报,年终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每项3分)。党政一把手研究环保工作2次(4分),少一次扣2分,以汇报提纲、记录(纪要)为据。

需上报材料缺报迟报不记分。

 

10

  

2

督促辖区内新、扩、改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环评报批率、“三同时”执行率、竣工验收合格率分别达100%。

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以发改、交通、扶贫、环保等部门有关材料为据。

 

15

  

3

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6.5”世界环境日出版环保墙报1期5分,“绿色学校”创建工作5分。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环保生态建设工作文章1篇5分。在中、小学校开设环保课程5分。

看照片档案及相关材料,以教育、环保部门检查结果为据。

 

20

  

4

完成创建全国生态乡镇建设工作任务。

成立创建领导小组5分。根据《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完成乡环境规划编制15分。开展创建工作,编制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年内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并通过市环保部门核准和自治区验收10分。

查、看结果,现场抽查。

 

30

  

5

加强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管理。

划定本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5分;制定相应保护管理办法5分;年内对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和学校饮用水源进行2次安全检查5分。

查看材料和检查记录,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15

  

6

积极协助县污普办完成本辖区污普工作。

协助县污普办完成辖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更新调查工作5分。

以县污普办提供情况为考核参考。

 

5

  

7

根据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完成相关工作。

不完成该项不记分。

看结果。

 

5

  

合    计

 

100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