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乡镇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进行建设,尽可能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铺张浪费和重复建设,有效整合废弃校舍、养老院等闲置设施,做到不占用农田、不拆民房,依法征地,划清场地四周界址,明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五、建设单位确定方式
每市限推荐5个乡镇作为备选单位,由乡镇做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有场地照片和建成后将要达到的效果图等,并由市和县级体育部门审核进行上报(具体申报材料见附件)。省体育局将根据上报乡镇评选考察后择优确定40个建设乡镇。
六、完成时限
2011年6月15日前将备选乡镇分别报河北省体育局和河北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将组织评选考察,确定建设对象,并进行公布,并在今年9月底前将场地基础建设全部完成(包括灯光线路预埋),10月底前完成器材安装任务。
七、有关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要将其作为新民居建设的重要举措和任务,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协作下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和激发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使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一项公益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工程建设的领导,各级要明确专门人员,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在工程建设中要进行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效推动工程建设进度。
(二)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各市体育局负总责,县级体育部门牵头,并层层签订建设协议书,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严把项目规划、图纸设计、施工队资质及材料,要抽调精兵强将督查工程建设。
(三)建管并重,鼓励自主建设,开展健身活动
建设是基础,管好用好才能发挥长期效益,使用是建设的真正目的。各地要在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大力推进农村各类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站点建设,加强、培养、建立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农村体育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其组织、指导和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参加健身活动的作用。
附件:河北省2011年乡镇工程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选址位置 | |
土地性质 | |
计划资金 | 补助资金 | 场地建设补助资金15万元 |
地方资金 | 市级: 县级: 镇级: 其他: 共计: |
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拟建成时间 | |
体育设施 | 省级配建器材:篮球架1副、室外乒乓球台4副、室外健身路径20件、灯光篮球场灯柱。 |
地方配建器材:(由地方填报) |
市体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财政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体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财政厅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