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上报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进展情况的通知
(皖价证函〔2011〕191号)
各市物价局:
为掌握各地“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梳理汇总近年来“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总体情况;“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主要措施和亮点;“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对“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请于9月2日前将书面材料上报至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洪霞;电话:0551-2658186;电子邮箱:ahrz88@126.com。
各市物价局:
为掌握各地“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梳理汇总近年来“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总体情况;“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主要措施和亮点;“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对“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请于9月2日前将书面材料上报至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洪霞;电话:0551-2658186;电子邮箱:ahrz88@126.com。
各市物价局:
为掌握各地“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梳理汇总近年来“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总体情况;“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主要措施和亮点;“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对“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价格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请于9月2日前将书面材料上报至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洪霞;电话:0551-2658186;电子邮箱:ahrz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