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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北京地区各新闻单位:

  为了做好2011年我市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的统一要求,从2005年起,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并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

  2、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等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5]26号)的规定执行。

  3、外语、计算机及新闻专业课考试按市人力社保局的相关文件执行。

  4、2011年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于6月2日开始,凡参加评审的人员,请于6月2日至6月16日在北京人事考试网完成网上申报;6月23日至6月25日前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进行申报材料的现场报送。

  5、对近3年内严重违反党和国家新闻工作纪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人员,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直接责任者或正在查办案件中所涉及的有关人员及未定案的人员,在职称有关考试中作弊的人员,不得参加申报。

  6、申报人员不得多头申报,如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就同一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已在其它评审机构进行申报,则我局将不再受理其申报,已受理的将予取消。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资格材料

  1、《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一式2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

  2、人事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以及“专业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外语或计算机符合免试条件的,需按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复印件。每年必须完成72学时的继续教育。

  6、获奖证书复印件。

  报送以上2--6 项材料时必须出示原件, 审核后当场退还。同时将2--6项材料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与《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同装入信封。信封外需注明姓名、申报资格、单位及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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