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网络管理处关于转发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音像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地区各音像出版单位:
现将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音像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11]55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紧时间认真落实。各单位于2011年4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音像电子网络管理处。1.《2011年音像出版单位审核登记表》;2.音像出版业务开展情况总结报告;3.2009年、2010年音像制品出版情况登记表;4.《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将材料1、2、3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yinxiang_2011@126.com。 材料1、3的电子版在新闻出版总署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关于
开展2011年全国音像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的附件中下载,网址:www.gap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