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市纠风办反馈的综合评议结果,向分管领导报告,并请市局领导班子成员传阅后,转发各单位。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制定具体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市局将整改情况上报市纠风办,接受市纠风办抽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局再次明确,这项工作由驻局纪检组、监察处牵头负责,驻局纪检组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局办公室、法规处、驻局监察处、宣传处、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也要明确相应领导机构、落实人员,负责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及日常组织工作。
2.注重工作创新。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开展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的有效途径,创新总结做法。市局将适时发现、推广开展交流活动,促进工作开展。
3.广泛发动群众。群众是否满意是政风行风建设是否有成效的重要标准。各单位在做好日常服务的基础上,要注意多渠道、全方位拓宽群众参与途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大宣传,争取理解支持,实现民主评议目标。
附件:
2011年民主评议内容
一是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遵守工作纪律,廉洁奉公、勤俭节约,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是依法办事。主动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敷衍失职、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强制服务、捆绑消费等问题。
三是服务环境。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健全完善,并做好应公开尽公开;服务环境整洁、设施齐全,无脏乱差问题。
四是履职效率。严格遵守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无推诿扯皮、不主动、不及时、不认真等效率低下等问题。
五是管理效能。内部岗位职责任务明确、管理制度完善,执行到位;内外监督有力,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对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受理、积极整改、及时反馈。
六是服务效果。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端正,作风和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职能,积极推进各种便民、利民措施,无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刁难群众等问题。
lar_527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