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适时邀请市纠风办和市民主评议督导组领导来市局指导工作开展。
4.紧紧围绕全局工作重点、民生热点及取得成绩,加大对外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对药监工作的了解、理解,营造一种良好的民主评议氛围,进一步提升药监系统的社会地位和公众认知度。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底前)
1.5月底前,按照2011年市纠风办确定的承诺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各窗口单位或部门服务承诺,通过市局、分局及事业单位网站和《首都医药》杂志等媒体予以公开。(市局受理办协助完成全局服务承诺)
2.市局将通过走访、座谈或问卷调查等形式,从服务对象中抽取8-10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查找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问题有计划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市局受理办协调配合,9月底前完成)
各窗口单位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当面听取服务对象意见,虚心接受批评建议,切实落实整改。驻局监察处将适时参与各单位的相关活动。
3.各分局、各相关处室要结合市局“药品安全百千万工程”建设实际,加强与所属区域街道(乡镇)、生产、经营企业及社会监督网联系,参与指导创建工作,展示药监良好作风。
4.为扩大影响,结合争先创优工作,驻局纪检组监察处将走进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及医疗机构,了解掌握药监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科学监管、服务群众的情况,为年终全市绩效考核的社会评价做准备。(市局安监、市场等相关处室及部门配合,8月底前完成)
5.邀请市政风行风热线督查评议组、网站评议组,视察市局机关就市局行政投诉办理和网站建设工作,听取意见,了解相关评议工作重点,接受指导,改进提高。(市局行政投诉中心和信息所配合做好工作)
6.组织特约监督员开展明查暗访等实施督导。
7.各窗口的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上岗,规范服务,严肃风纪,展示形象。
(三)接受测评和评议阶段(10月底前)
1.做好迎接市、区(县)民主测评工作。各单位要提前主动与市、区(县)纠风部门联系,做好民主测评前的相关工作。
2.市局办公室(市局行政投诉中心和信息所),要针对系统信件办理情况及网站建设情况,进一步规范流程和加强服务,做好评议各项准备。
(四)总结落实整改阶段(2012年1月底前)
1.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于11月10日前上报市局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单位报告的基础上,向市纠风办写出专题总结报告。(机关党委抓系统作风建设举措、宣传处对外宣传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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