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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一批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使用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一批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使用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京药监注〔2011〕24号)


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药监注[2001]325号)和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的通知》(京药监办[2010]117号)要求,现公布北京市第一批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使用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请有关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按文件要求及时开展研究工作,并于2012年5月1日前将省级药品检验所质量标准复核报告及检验报告、试点使用医疗机构临床研究总结报我局审查。
  各药监分局应加强对辖区内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试点使用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配送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试点使用医疗机构认真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及时上报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妥善处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
  特此通知。

  附件: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使用医疗机构名单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中药配方颗粒试点使用医疗机构名单

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

试点使用医疗机构

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中医医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医医院

北京市房山区中医医院

北京市顺义区中医医院

北京国济中医医院

深圳市三九现代中药有限公司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北京市平谷区中医医院

延庆县中医医院

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北京市宣武区中医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医院

北京市鼓楼中医医院

北京市昌平区中医医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医医院

北京市房山区中医医院

北京市门头沟区中医医院

北京市大兴区中医医院

北京市通州区中医医院

北京市怀柔区中医医院

北京市平谷区中医医院

北京市密云县中医医院

延庆县中医医院

北京市通州区中西医结合骨伤医院

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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