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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障监督工作进行调研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障监督工作进行调研检查的通知
(京绿监发〔2011〕1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
  为确保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的贯彻落实,2010年9月,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意见》(京纪发〔2010〕2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下发后,各区县园林绿化局认真贯彻落实,采取措施加强对林改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了林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进行,我局决定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调研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检查对象
  各区县林改办,部分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二、调研检查内容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宣传落实情况。
  (三)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和措施。
  (五)动员群众参与改革,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矛盾纠纷调处情况。
  (六)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林改工作中工作作风情况,党员干部有无违规违纪问题及查处情况。
  三、调研检查方法
  采取听取区县林改部门汇报、实地考察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调研检查时间
  2011年第二、三季度。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准备。各区县园林绿化局要结合实际,认真进行研究部署,按照《意见》和本通知要求,撰写情况报告,并在检查过程中及时提交。
  (二)进行前期调研,确保客观全面。要根据本单位林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前期调研,认真总结分析本区县林改工作全面情况,调查检查时要做到情况明、数据准、问题清、内容实,确保调研检查准备充分,情况客观全面。
  (三)着眼推进工作,力求取得实效。各区县要以这次调研检查为契机,认真检查《意见》落实情况,围绕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林改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市集体林权改革工作扎实平稳,顺利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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