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绿计发〔2011〕22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局(办)党组同意,现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厉行节约、加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和规范机关及局属单位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管理,现就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规范管理、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局(办)机关及局属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齐抓共管。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坚持总量控制、规范管理。严格编制核定、预算管理和配备标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数量和经费规模,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既要立足实际,着眼大局,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又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处理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清理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基础上,注重治本和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机关及局属单位。
本方案中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