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通知精神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
(京绿产发〔2011〕1号)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果品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维护首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26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果品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监管
市政府已明确将林果生产、蜂蚕养殖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到园林绿化部门,各区、县园林绿化局、果品办公室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加快建立监管体系,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及监管职责,加强监管业务培训,增强监管责任意识,与有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提高监管能力。
二、加大检查力度,严控违禁投入品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果品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加大对林果生产、蜂蚕养殖领域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检查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农药等投入品购买、使用查验记录制度,建立产品营销可追溯制度,不得购买、使用非正规渠道经销、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投入品,规范农药使用方法,严查国家规定的禁止使用农药的非法使用行为,严厉打击在蜂产品养殖环节非法使用氯霉素等药物现象。
三、强化抽检监测,建立信用档案
市、区(县)园林绿化局要协调配合,强化对果品、食用花卉、蜂产品养殖等生产基地的产品检测,特别要强化对标准化生产水平较低的小散果园、外地来京流动性从事蜂产品养殖的产品检测,要加大抽检力度,提高抽检次数,扩大抽检范围。结合检查和检测结果,对生产经营者建立信用档案,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列入黑名单给与曝光和处罚,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四、加强宣传培训,做到应知尽知
通过发放指导材料、技术培训、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管理知识,要广泛宣传至农户、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使生产经营者清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白安全生产的技术标准、规范,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