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快件运营企业应有不少于2名取得代理报检员资格证书的报检人员。
(三)快件运营企业应向通关处申请刻制"快件"报检专用章,并在通关处备案后,方可开展快件报检业务。
联系人:卢晓清 苗新宇 电话:58648287 58648644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复核申请表
申 请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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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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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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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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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邮编
| 注册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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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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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其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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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其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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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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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营业
执照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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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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