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1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1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质监产发〔2011〕41号)


各区县局,各产品质检机构:

  现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11年产品质量监督各项工作。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作部署以及2011年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今年我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密围绕“为首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障,全面推进质量首善之区建设”这一主题,以“保安全、促发展、强基础”为工作目标,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创新、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推动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产品质量监督职责。为此,全市质监系统要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产品质量监督和产品质检机构、机动车安检机构管理等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发挥地方政府在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作用
  1、以积极的服务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结合专项执法检查、质量监督抽查、生产许可管理等工作,加强对生产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通过开展免费质量课堂、质量分析会,组织专家对生产企业进行质量管理和工艺控制等方面的培训,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保障能力。
  2、以科学严格的监管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围绕履行各项职能,进一步完善和融合生产许可审批、获证企业监管、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风险监控、专项整治等监管措施,建立有机联合的工作机制,研究具体可行的办法,促进企业负责人牢固树立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3、积极沟通,争取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地方政府强化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完善质量安全工作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在质量监督工作中的作用。继续拓宽工作思路,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质量自律工作,对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改进措施。
  4、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以落实质检总局和工信部《工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合作协议》为契机,与经信部门密切合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升产品质量监督和生产许可工作效能,引导企业逐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质量控制能力。同时加强与建设、工商、消防、农业等部门产品质量信息沟通,开展联动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