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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市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28、结合中小学抗震加固工程,继续实施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抓好学校安全防范标准的实施,确保学校的公共安全。支持高校承担重大标准研究和制定项目。加强标准化教育,争取标准化课程进学校,多形式培育高端标准化人才,打造人才与创新、创业高地。
  29、以医院传染病房建设为试点,推动区县卫生领域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价试点。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标准修订,适应北京公共卫生管理要求,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围绕城市老龄化问题,出台老年人安全护理标准,为老年人带来新的安全稳定的因素,促进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高。抓好公共卫生应急救援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推进家政服务企业等级评定和评定体系建设。
  30、重点开展体育服务、滑雪场所运营安全、体育场地使用及保养等标准研究,充分发挥体育标准化工作在规范体育产业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政府管理水平的作用。
  31、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提高气象监测水平和预报预警能力,在气象防灾减灾、气候与气候变化、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大气成分监测预警与服务等领域,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2、做好档案数字化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对档案信息化工作发挥引导作用。
  33、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顺利完成食品标准化管理职能的交接过渡,加强食品检测标准的研究,抓好食品安全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维护首都的食品安全。发布国家大型群众性活动相关安全标准以及重点场所治安防范标准,维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八)推动区县标准化工作,巩固标准化一体化推进格局
  34、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区县,应紧紧围绕“十二五”的规划布局,围绕该区域的功能定位、产业资源特点和优势,紧密结合区县政府工作重点,谋划今年及未来五年的标准化工作,支撑本行业和本区县的个性化发展。
  35、密切同企业的联系,抓好企业标准化的指导和监督,以“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为带动,积极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实施,强化其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自觉性,鼓励企业加大对标准化的投入。引导企业制定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标准,提高企业标准的技术含量,不断提高本辖区企业标准化整体水平。
  36、支持鼓励辖区企业有针对性地参与或主导制定联盟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支持企业承办国际标准化会议,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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