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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北京市体育特色村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

  评审组负责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实地考查及综合评审。
  2.评选原则
  (1)参与者规模与运动水平相结合
  (2)健身特色项目与当地民俗相结合
  (3)本村特色与全区(县)特色相结合
  3.评审程序
  (1)材料审查
  评审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2)实地考查
  实地考查采取既定线路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线路及内容由评审组组长确定。
  评审组须在实地考查结束后1周内,将经考查组所有成员签字确认的书面考查意见反馈市体育局群体处。
  (3)综合评审
  市体育局群体处负责组织召开综合评审会,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
  (4)命名通报
  市体育局、市农委命名体育特色村并进行通报。
  四、动态管理
  对已命名的体育特色村将采取“本村自查、区县级普查、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区县级普查每2年开展1次,市级抽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凡抽查合格的,保留“体育特色村”称号;抽查不合格的,将予以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撤销其称号并进行公告。

  附件2:
  北京市体育特色村申报表
  年  月  日

区县

 

乡镇

 

村名

 

村面积

 

常住居民户数

 

常住人口数

 

暂住人口数

 

村地址

 

邮编

 

电话

 

体育组织名称

 

2011年

经费投入

区县

 

村

 

组成人员

 

街乡

 

其他

 

健身

项目

名称

 

 

 

 

 

 

参加人数

 

 

 

 

 

 

健身

名称

 

 

 

 

 

小

 

设施

数量

 

 

 

 

 

计

 

健身

组织

名称

团队

晨晚练站

 

 

 

 

数量

 

 

 

 

 

 

体质

优秀

良好

合格

状况

 

 

 

社会

体育

国家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其他

小计

 

指导员

 

 

 

 

 

 

体育

健身

获佳奖

名称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

 

获奖年限

 

 

 

百分比

 

本村的

体育健身特色

 

发展

设想

 

区县体育局意见

市级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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