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督查的通知
(清委办〔2010〕46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副处以上单位,中央、省驻清各单位:
为准确掌握我市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成效,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成立督查组,于今年10月中下旬到各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依据
以粤办发〔2009〕20号文、清发〔2008〕24号文和《广东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考评办法》、《清远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考评办法》、《广东省扶贫开发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及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状为本次督查的依据。
二、督查形式
本次督查以随机抽查的形式进行,每个县(市、区)分别抽查多个省和非省贫困村(清远经济开发区无省贫困村,只查非省贫困村)。
督查组采取“问、听、查、看”等方式,问驻村工作队、村干部“双到”工作相关情况,听贫困户反映意见,查阅贫困村、贫困户的电脑信息及相关资料,看扶贫项目和村容村貌。督查组封闭式考评打分,并及时向督查对象反馈督查意见。
三、督查组成员名单:
1.第一组:负责督查英德市、清远经济开发区。
组 长:杨 红(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梁北云(市扶贫办)
邓丽敏(市统计局)
陈建宏(市民政局)
2.第二组:负责督查连州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
组 长:张国徐(市委组织部正处长级组织员)
成 员:林崇阳(市“双到”办)
邝 炜(市农业局)
刘 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第三组:负责督查阳山县、清新县。
组 长:鲁小鹏(市扶贫办、市“双到”办主任)
成 员:黄育良(市“双到”办)
吴世民(市纪委)
黄桂雄(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