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和非起重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审批委托及培训会议的通知
(皖建质明电〔2011〕34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局):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审批效能,维护行政许可(审批)的严肃性、合法性,保持权责一致,经研究,我厅决定召开会议,与各市签订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和非起重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行政许可(审批)委托书,同时对负责具体审批非起重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6月13日下午报到,14日上午开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合肥徽颐安港大酒店(长江西路和潜山路交口北面200米)。
三、参加人员:合肥等15市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同志(六安、宿州市分管行政审批负责同志);各市(含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有关行政审批具办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基地负责人、具办人员。
四、会议主要内容
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人与合肥等15个市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签订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非起重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审批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