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治疗项目:(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的手术费用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精神病人除外)、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微波、高氧液水疗、可见光、脉冲、激光、电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2、空调费、电话费、清洁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电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煎药、加工费;4、膳食费、购物费;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如理发费、洗涤费等。6、卫生餐具、脸盆、口杯、卫生纸、床单、枕套、扫床巾、尿布、病人服装费、奶粉、尿不湿等。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有:1、人工受精、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3、戒毒、戒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4、劳动能力鉴定、法医鉴定费用。5、违法犯罪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如:吸毒、打架斗殴(含夫妻打架)等。6、属于其他责任人应承担责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他杀、他伤等。7、住院病人经专家鉴定确认治愈或可以医疗终结,但拒绝出院者,从鉴定确认的第二天起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和不符合住院标准而住院的病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8、自请医生会诊、自行转院、自购药品的费用。9、到各级疗养院疗养的费用。10、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11、参与卖淫、嫖娼活动而染上淋病、梅毒等传染病者;12、因不接受预防接种所致疾病的医疗费用。13、已参加城镇居民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者。
第五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由乡(镇)合管站发放,一户一证,医疗证不得涂改,否则该医疗证作废。2010年已参合的农户,2011年不更换新证,在参合户参加合作医疗人数栏中标注2011(人数),2010年未参加的人员、2011年参加,要以户口本为准对新增参加的人员,在医疗证参合家庭成员登记表备注栏中要标注2011新增四字。新发医疗证编号按下列方法进行:乡镇编号+村委编号+新参合农户证号。2011年新参合的农户凭缴费发票到乡镇合管站领合作医疗证。
第二十六条 要加强对医疗证的管理。凭证就诊,凭证报销。
第二十七条 医疗证如有遗失,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出具证明,到乡(镇)合管站补发。
第二十八条 编码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编号共用七位数字,前两位为各乡(镇)固定编号从01--10,后五位为农户顺序编号。
固定编号具体分配如下:龙胜镇:01 和平乡:02
泗水乡:03 江底乡:04 马堤乡:05 伟江乡:06
平等乡:07 乐江乡:08 飘里镇:09 三门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