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办纪发[2011]3号)
厅各处室,省机管局,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各下属单位、各代管单位:
经厅党组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六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
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
《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根据省纪委有关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厅进行一次
《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着力查找和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业),全面推进
《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推动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厅机关、省机管局、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各下属单位、各代管单位(以下简称各处室、单位,下同)副处级以上(包括非领导职务,下同),厅级以下党员领导干部。
三、检查内容
(一)各处室、单位检查内容:
1.组织学习宣传
《廉政准则》的情况,是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有关会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
《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并将其作为党委(总支、支部)理论学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