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质〔2011〕11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9号)、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安办〔2011〕13号)的要求,结合我厅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特制定《2011年安徽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2011年安徽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
2011年安徽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政府安委会要求,结合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工作部署,现就2011年我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专项整治重点
1、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各市(县)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89号)文件精神的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特别是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考勤打卡制度等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