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办〔2011〕11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行业主管局(办、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1〕20号)要求和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11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
2011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全面提升我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促进阳光施政、民主执政和依法行政,努力为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围绕中心,以政务公开服务科学发展
(一)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的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另行印发)。重点是深化行政决策公开,深化行政经费和财政专项支出公开,深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深化办事公开,深化政务服务等,让人民群众充分知情、理解、参与、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努力在优化市场经济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
(二)做好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加快经济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大局,加强城乡规划编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房地产市场调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公开,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省委、省政府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建立完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编制和发布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目录,丰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及时发布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