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产办公室关于2011年长江口中华鲟增殖放流活动的批复
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你处《关于举行2011年长江口中华鲟增殖放流活动的申请》(沪鲟保[2011]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处联合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开展2011年长江口中华鲟增殖放流活动。放流活动时间:2011年6月16日,放流活动地点:上海长江隧桥以东水域(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内),放流数量:人工繁殖仔Ⅰ代中大型中华鲟(5-12龄)54尾,胭脂鱼2500尾,其它经济鱼类及饵料生物适量。
二、请严格按照《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苗种鉴定和监放工作。